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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专家:美好的城市塑造幸福的生活

时间:2016-01-04 10:18:49  来源:中国文化报 中国前沿资讯网  作者:李佳霖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时隔37年后召开的会议,由“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升格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体现了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从中央层面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务管理等重大问题作了明确,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城市工作指明方向、画好蓝图、提供遵循,意义十分重大。

尊重城市,顺应城市发展规律

“雾霾、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就医难……现在的城市大概都面临着这些问题,接下来大家会很自然地质疑这个城市的规划是怎么做的。那么,城市规划是什么,与城市相关的规划有哪些?”采访一开始,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提纲契领地说,目前3个最核心的规划有综合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部门或行业性规划,如文化发展规划,人口、教育规划等。

每年各地各种规划不断出台,然而,规划落实难却成了当前中国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初步统计,城市规划得到落实的不足10%,如果从更严格的标准上看,可能不足5%。“诸多规划往往不是有机统一的,到操作层面甚至还是相互矛盾的,再加上有些地方换领导就变规划,使得规划跟着领导意志或者所谓的‘市场’需求变化而随意改变,导致编制了很多规划却相当于没有规划。”对于目前规划界存在的问题,做了多年城市规划的张松直言不讳。

这次时隔37年后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正当其时。会议要求,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经过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一茬接一茬干下去,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 “会议提出的思想和理念都很好,但关键是怎样才能落到实处。”在张松看来,需要进行顶层设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具体就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度建设。“现在各地工作都需要主要领导的推动,可怎样才能依法决策,并且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专家、市民充分参与,需要制度保障以及法律约束。”张松说。

张松表示,每个城市都有特色,而规划要认识城市、顺应城市发展的规律。“事实上一直以来我们对城市内在规律认识不够,把城市只看成简单的工程性建设,过度看重其经济考量和主要职能,导致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付出惨痛的环境代价,这提醒我们要彻彻底底、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去反思,并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去变革机制和创新发展。”

提高城市环境的宜居性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这是这次城市工作会议的“五大统筹”之一。为实现这个“统筹”,会议要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做好建筑节能。 “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环境、拉动经济发展。”这本是棚户区改造的基本目的。“但是很多时候,一些地方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反过来的,直接就是卖地拉动经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事实上政府是依托开发商的,而开发商不会盲目投资,会估量地块的经济价值,结果导致改造的棚户区与需要改造的棚户区之间发生错位,即被改造的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棚户区,真正的棚户区也可能并没有被列入改造的范围,甚至于为了经济效益,有些地方政府把历史文化街区也划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把历史文化街区拆得只剩下文保单位。”张松说。

张松进一步指出,在棚户区改造中,改造的方式是多样的,包括重建、翻建、改建,然而现在普遍的棚户区改造是大拆大建。“比如拆除了100平方米,建设了七八百平方米,经济效益出来了,但是地区环境过度增量发展,导致城市的压力增大,随之而来的就是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基础设施不足等一系列城市问题。”他说。

“有些棚户区确实需要改造。关键是要甄别哪些真正属于棚户区,并利用多种改造方式,把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尽可能保留下来,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效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不要快速简单解决问题、快速出成果,避免大规模过度改造带来的城市环境不宜居问题。”张松建议。

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在这次城市工作会议中的“五个统筹”中,城市保护发展中公众力量的参与也被多次提及。会议要求规划编制要接地气,可邀请被规划企事业单位、建设方、管理方参与其中,还应该邀请市民共同参与。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在南京大学政府与管理学院学者姚远看来,公众参与城市建设从来不缺法律规定,《宪法》授予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提出建议的权利;2008年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草案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并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同年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也要求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经过专家论证、举行公示或听证的程序,征求公众意见。

然而,姚远发现,在很多时候,城市建设,尤其是老城区保护中公众参与的确列入了政府的议程,论证会开了,各方也表态了,结果却依然如故——公众参与仅仅改变了议程,但并未能真正参与其中。

近几年公众力量参与的态势也让他充满欣喜,南京小西湖片区保护与复兴规划引入高校志愿者参与、福州的民间志愿者建言苍霞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公众参与城市遗产保护,一定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城市发展中更加广泛的公众参与,必将继续显示出‘不可低估,无可替代’的力量。”姚远说。

对于如何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其中,姚远建议,应当进一步加强决策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权力归位于公共服务,让那些决策制度真正生效,让民意表达畅通无阻。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民间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在城市建设尤其是老城保护中的作用,建立政府与他们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拓展他们的活动与发展空间。

延续城市文脉,保护文化遗产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会议提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这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也要求,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

什么是城市的文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赵中枢认为,一座城市的历史文脉,应当是一座城市从诞生到今天,与自然环境(城市选址)、人文环境(重大的历史事件)相互融合,通过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历史环境要素、社会生活共同构成的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映象。

他以北京为例指出:“北京起源于公元前1045年燕都蓟城,到公元1553年成为金中都,此后在元、明、清、民国和今天都是首都。重要的构筑物如万里长城、明十三陵、北京古城等,标志性建筑物有故宫、天安门、天坛、鸟巢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北京胡同、四合院、首都职能等,加上不同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就共同构成北京城的历史文脉。”

然而,让赵中枢痛心的是,由于战争、自然灾难和人为因素等,各地城市文脉不断地被割裂。“新中国成立之初对北京城墙的破坏,随着城市建设北京旧城很多胡同、四合院的消失,这都是对北京历史文脉的一种伤害,是城市历史文脉的一大损失。”赵中枢指出。

如何才能延续城市文脉?赵中枢的回答很简单,尊重历史,尊重先人的智慧,尊重先人留下来的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延续城市文脉,保护文化遗产,是提高中国文化自信,树立城市精神的重要举措。可以预期,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将走上正轨,并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贡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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