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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史瑞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城市文明建设

时间:2014-09-15 10:08:08  来源:每日新报 中国前沿资讯网  作者:岳巍

“在随意丢弃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背后,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 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史瑞杰分析,除了加强市民公共道德建设外,还需要反思社会治理理念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规范等问题。

“市民素质和治理水平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关键因素。”史瑞杰说,市民素质和治理水平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在目前社会转型时期,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城市治理理念以及治理方式的转变最为关键。“治理主体不仅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公民个人等,治理目标是使公民公平享有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成果。”

史瑞杰建议,在举办大型活动时,主办方要明确活动的属性及其治理方式,属于经济行为的要用经济方式治理,属于公共行为的要用公共方式治理。在公共治理中,主办方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周密细致,比如宣传引导、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问题都应预先设计安排。在协同治理方面,主办方和社区的协同,也是大型活动必须预先考虑的问题。在治理主体方面,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比如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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